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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唤药品网监意识

编辑:无锡冠美贸易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8/06/26
用淀粉制作消炎药片,用盐水冒充感冒疫苗,且贩假销售网络广布12省35市县。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上月对一团伙制贩假药案一审宣判,39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16年6个月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张占、张光亮通过手机短信群发、互联网等方式,发布销售低价品牌药品广告,先后在安徽、河北、山东等12省35个市县建立了假药销售网络。购假者提供所需药品品种、数量并汇款,张光亮、张中强通过物流公司将假药发送至买家。至案发,张占、张光亮、张中强三人销售假药达67.65万余元。

可在现实生活中,由于网购还是个新问题,很多药监部门的领导恐怕还没有网络经济意识,很多地方的网络监管基本上处于天马行空状态,无人监管,更缺乏必要的网店审查制度和审批意识。谁都可以开网上药店,发布药品销售信息。据报道,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可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合法网站一共只有25家。

郑州市消协根据网购药物的现象,曾发布消费警示:网购和邮购药品陷阱多,即使在网上购药,也要索要购物凭证及保留汇款凭证或网上留言记录,为维权提供有效凭据;不要轻信“治愈率100%”、“无效退款”、“某某机构指定用药”等广告宣传。此外还存在一些明显特点:网站挂的机构名头通常很大,多挂有“中国、国家、北京、解放军的科研机构或医疗单位”的字样;网站通常会号称,产品是卫生部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世界卫生组织等政府部门或机构指定或推荐;页面上会链接假的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”;网站通常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,让消费者向指定账号汇款,然后向消费者邮寄“药品”。可对于这些专业性太强的防骗常识,很多消费者都不具备,杜绝上当受骗,不容易。

要想真正杜绝网络药品陷阱,只有加强网络药店的审批和查处力度。各地药监部门应该强化作为意识,将监督重点延伸到互联网,审查监管不徇私情,实施重罚制度,净化网络经济,给公众一个健康的网络销售空间。